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生育津贴报销的事情

03-16
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:参保人的产前检查费和住院生产的费用,在计划生育时期还包括计划生育带来的医疗费用。另外,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、晚育津贴等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: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三条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三条
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
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
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五条
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:
(一)生育的医疗费用;
(二)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;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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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津贴报销时限为:
1、生育医疗费: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;
2、生育津贴: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,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;
3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:应当在手术前申办;
4、男职工假期津贴: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。
法律依据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
第八条
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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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津贴报销的材料应有:
1.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。
2.准生证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。
3.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。
4.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,需提供原件审核。生育津贴=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÷30(天)×假期天数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三条
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
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
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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